1.1 機組檢修后或啟動中1.1.1 機組檢修后啟動前,在冷油器充油和油系統投運前,各油箱油位應符合規程要求,並將各冷油器充油后,將冷油器進出口油門開啟。1.1.2 油質不合格或機組啟動時油溫低於35℃時禁止機組啟動。1.1.3 直流油泵的直流電源系統應有足夠的容量(至少滿足該泵維持60分鐘以上的額定負荷),其各級熔斷器應合理配置。在機組故障時,不可使熔斷器熔斷使直流油泵失去電源。交流油泵應有可*的自投備用電源。1.1.4 任何一台油泵工作失常時,禁止機組啟動。1.1.5 油系統投入后,應認真檢查油位計、油壓表、油溫表及相關的信號裝置,要求裝設齊全、指示正確。當汽輪機轉速達200r/min或潤滑油壓≥0.03Mpa檢查低油壓保護自動投入。1.1.6 投盤車前開啟盤車油門、頂軸油泵,大修后需確認大軸頂起高度為0.06mm~0.1mm。1.1.7 機組啟動中應及時調整油溫,嚴禁油溫大幅度擺動。1.2 機組運行中1.2.1 運行中油系統進行切換(如冷油器、輔助油泵、濾網等),必須在機組長的監護下按操作標準進行操作,操作中必須排盡各處空氣並嚴密監視潤滑油壓的變化。1.2.2 在機組長的監護下,每星期進行一次輔助油泵的開停試驗。試驗結束后,備用油泵的出口門必須在開啟狀態。1.2.3 定期試驗低油壓聯動裝置,潤滑油壓的數值以汽輪機中心線標高距冷油器最遠的軸瓦為準,運行中低油壓保護退出時,必須由總工批准。1.2.4 各油箱油位保持正常,主油箱濾網前後油位差達100mm時,即時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清理。潤滑油高位補充油箱必須充滿合格的潤滑油。1.2.5 保持潤滑油壓在0.096~0.123Mpa之間。1.2.6 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機1.2.6.1 推力軸承溫度高107℃。1.2.6.2 支持軸承溫度高113℃。1.2.6.3 軸承冒煙1.2.6.4 潤滑油壓低0.06Mpa,同時直流油泵聯起。1.2.6.5 油箱油位低-270mm補油無效。1.3 停機中1.3.1 機組正常停機前應對各油泵進行試驗,並對交、直流輔助油泵進行全容量的起動、聯鎖試驗。1.3.2 機組惰走至1200r/min時檢查盤車電磁閥及頂軸油泵應自投,否則,手動開啟。1.3.3 機組盤車期間低油壓保護必須投入,交流潤滑油泵運行時,直流油泵不得退出備用。1.3.4 正常盤車期間,當汽缸溫度在149℃以上時不可中斷盤車和油循環,如有特殊需要而停盤車和油循環,應有付總工程師及以上領導批准后,按《集控運行規程》要求執行。1.3.5 機組惰走或盤車過程中,嚴密監視密封油壓的變化。1.4 機組啟動、停機、正常運行中嚴密監視推力瓦、軸瓦鎢金溫度和回油溫度。當溫度超標時,應按規程果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