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輸標誌,即嘜頭。這是貿易合同、發貨單據中有關標誌事項的基本部分。它一般由一個簡單的幾何圖形以及字母、數字等組成。嘜頭的內容包括:目的地名稱或代號,收貨人或發貨人的代用簡字或代號、件號(即每件標明該批貨物的總件數),體積(長×寬×高),重量(毛重、凈重、皮重)以及生產國家或地區等。
2、指示性標誌。按商品的特點,對於易碎、需防濕、防顛倒等商品,在包裝上用醒目圖形或文字,標明「小心輕放」、「防潮濕」、「此端向上」等等。
只是標誌用來指示運輸、裝卸、保管人員在作業時需要注意到事項,以保證物資的安全。這種標誌主要表示物資的性質,物資堆放、開啟、吊運等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