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條 通風系統的風管,宜採用圓形或矩形截面。
風管的截面尺寸,應按現行《全國 通用風管道計算表》選用。
設計風管及部件時,應考慮工廠加 工的可能性。
第4.7.9條 除塵系統的風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宜鋼製風管,其接頭和接縫應 嚴密;
二、風管宜垂直或傾斜敷設。傾斜 敷設時,與水平面的夾角應大於45o;小坡度或水平敷設的管段應盡量縮短,並應採取防止積塵的措 施;
三、支管宜從主管的上面或側面連 接;三通管的夾角,宜採用15o~45o;
四、在容易積塵的異形管件附近, 應設置密閉清掃孔。
第4.7.10條 一般生產廠房的機械通風系統,其風管內的風速,宜按表4.7.10采 用。
風管內的風速(m/s) 表4.7.10
風 管 類 別
鋼板及塑料風管
磚及混凝土風道
干管
6-14
4-12
支管
2-8
2-6
第 4.7.11條 排除含有劇毒物質的排風系統,應盡量減少正壓管段的長度,且正壓管段不得穿過其他房間。
第4.7.12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通風設備和風管應採取保溫或防凍措施:
一、所輸送空氣的溫度,不允許有 較顯著提高或降低時;
二、除塵風管或乾式除塵器內可能 結露時;
三、排出的氣體(如苯蒸氣)在排 入大氣前,可能被冷卻而形成凝結物堵塞風管時;
四、濕法除塵設施或濕式除塵器等 可能凍結時。
第4.7.13條 排除潮濕氣體或含有水蒸汽的風管,其內壁可能出現凝結水時,應有不小於0.005的坡度,並應在風管的最低點和風機的底部採取排水措施。
第4.7.14條 通風系統中、低壓離心式通風機,當其配用的電動機功率小於或等GF 於75KW,且供電條件允許時,可不裝設僅為啟動 用的閥門。
第4.7.15條 通風設備、風管及配件等,應根據其所處的環境和輸送的氣體、蒸汽或粉塵的腐蝕性等,採取相應的防腐措施。
第4.7.16條 與通風機等振動設備連接的風管,其荷載不應傳遞到通風機等設備上。
第4.7.17條 通風和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應根據需要設置必要的測孔,其位置和數量應符合檢測要求。(全規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