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的應用範圍以及對煤質的要求(一)

1、一般工業鍋爐用煤
除熱電廠及大型供熱鍋爐外,一般企業及取暖用的工業鍋爐型號繁多,數量大且分散。用煤量約佔動力煤的30%,年耗煤3億噸左右。這些鍋爐多數為層床燃燒,效率較低,鏈條爐為75%左右,往複爐及振動爐為65%~70%。工業鍋爐根據不同的煤種、灰分、發熱量及揮發分進行設計,以層床燃燒為主,煤粉 爐較少。對煤的質量要求較寬,一般灰分小於40%,發熱量為14.63~20.90MJ/kg。層床爐有固定爐排和移動爐排,要求粒度小於50mm,以13~50mm塊煤最好,小於6mm要求低於35%。小於13mm末煤多用於往複爐及固定爐排的爐子。不同粒度適應不同爐型的鍋爐,粒度過大產生不完成燃燒,粒度小易產生漏煤損失。因此燒原煤是很不經濟的。含殲多,對鍋爐、運行和熱效率影響也很大。工業鍋爐用煤量大,節能潛力也大,更應做到供需適應,有效利用和節約煤炭。
2、生活用煤  生活用煤的數量也較大,約佔燃料用煤的20%,年耗煤約2億多噸。大多數為直接供民用。城市煤氣用煤量也逐年上升。民用煤的質量要求因地而宜。一般民用燃料應使用揮發分低的無煙煤。城市煤氣用煤,為獲得煤氣較高的產量,一般採用揮發分為30%~40%以上的氣煤、l/3焦煤、氣肥煤或其它揮發分較高的煙煤制氣。要求灰分要低,最好用洗后煤。爐型不同對煤的質量和品種的具體要求也不同。另外,採用魯奇加壓氣化爐,對煤的質量要求低。外部水分為6%~8%,DT大於l200℃,粒度為50~60mm。使用煤氣可長距離輸送,避免煤炭和灰碴的往返運輸,改善環境衛生,節約煤炭,應不斷推廣發展。
3、發電用煤  發電用煤量佔全國首位,約1/3以上的煤用來發電,1996~1997年的發電耗煤量均在5億噸以上。目前平均發電耗煤為標準煤370g/(kW·h)左右。電廠利用煤的熱值,把熱能轉變為電能。發熱量是影響電廠技術經濟指標的主要因素。電廠設計建廠時,要求有固定的供煤基地,根據不同煤質進行電廠的鍋爐設計。一旦建成投產,煤質符合鍋爐設計的要求,鍋爐效率才能充分發揮。電力部門一般要求煤的發熱量(Qnet,ar)大於20.9Lmj/kg(不包括褐煤),可波動5%,粒度為小於25mm末煤或小於50mm混煤,揮發分(Vdaf),大於20%,硫分(St,d)小於1.0%,外在水分(Mt)小於10%,乾式除渣灰熔融性軟化溫度(ST)大於1250℃。煤的發熱量的高低,影響到電廠原料煤系統、制粉系統、爐膛容積、煙道、通風量、集塵及排渣等各個環節,直接影響電廠建設投資和生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