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閥動作壓力的規定
安全閥調整壓力確定的依據是根據《發電企業技術標準》中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範(鍋爐機組篇)的規定,取1.04倍的工作壓力為控制安全閥的動作壓力,取1.06倍的工作壓力為工作安全閥的動作壓力,啟閉壓差為啟座壓力4%—7%,最大不超過10%。過熱器控制安全閥啟座壓力:3.82×1.04=3.97MPа
回座壓力:3.81—3.69MPа最低3.58MPа
過熱器工作安全閥啟座壓力:3.82×1.06=4.05MPа
回座壓力:3.88—3.77MPа最低3.64MPа
汽包控制安全閥啟座壓力:4.3×1.04=4.47MPа
(左右各1隻)
回座壓力:4.29—4.16MPа最低4.02MPа汽包工作安全閥啟座壓力:4.3×1.06=4.56MPа
回座壓力:4.38—4.23MPа最低4.10MP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