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產品零件防鏽的技術要求。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產品零部件生產過程、裝配、庫存的防鏽處理。
2. 防鏽總體要求
2.1 產品及零部件的防鏽期限應從塗封之日起不低於一年。
2.2 加工精度、粗糙度要求高的零件(下統稱精密零件),在精加工完成後由本公司負責進行清洗防鏽工作。
2.3 對非加工面,工藝文件應規定除銹塗油。
2.4 完工零件(含外協件)應及時調度入庫。入庫零件由倉庫管理人員及時進行清洗塗油防鏽。
2.5 嚴禁嚴重鏽蝕零件用於裝配。
2.6質檢部應對清洗防鏽措施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成責門部門、公司及時進行清洗防鏽(出具返工通知單)。
3生產過程中的防鏽
3.1零件加工完畢,應立即將表面的鐵屑、油膩、汗液等類的贓物清洗或擦乾淨。
3.2 工序中的防鏽,首先應選擇防鏽性能好的切削液和切削油。
切削液有:
1號金屬乳化切削油、69—1乳化切削油。
切削油有:
F—43防鏽切削油、SC—3可溶性切削油。
切削液、油應保持乾淨,並定期更換。
3.3 在工序間停放的零件要及時進行清洗防鏽,先將零件擦乾淨,然後根據零件大小、精度、粗糙度要求不同區別對待。
a)一般零件可採用機油抹擦;
b)精密零件可先用脫水防鏽油將零件清洗乾淨,然後用清洗煤油(或工業汽油)稀釋204-1置換型防鏽油進行防鏽。(配製比例8:1)
c)大的零件可採用刷塗,小的零件可採用浸塗。
3.4各生產車間/組對未轉序滯留在車間內的精密零件防鏽工作的應予以指
導、督辦。
4熱處理后零件防鏽
4.1隔經熱處理后的零件,必須將腐蝕物質清洗乾淨,再進行防鏽處理。
4.2 方法
a)水洗:將冷卻后的零件先用自來水沖洗,除去表面大量的鹽份、油污。再用熱水浸洗;
b) 除鹽、除油:推薦的除鹽、除油清洗材料的配方為(105凈洗劑1.5%,664凈洗劑1.5%,6503凈洗劑2%,其餘自來水);
c) 防鏽處理:可用機油或防鏽水進行防鏽。
d) 除去殘鹽和氧化皮可採用噴砂法和酸洗法,但不應影響零件精度。
5裝配過程防鏽
5.1從倉庫領出的用來裝配零件應先清洗乾淨,確認無鏽蝕才能裝配。精密零件清洗后還需塗置換型防鏽油。
5.2 產品噴漆時,所有不允許塗漆的金屬外露面、銘牌、緊固件等均可採用紙張或黃油(工業凡士林)等遮蓋或塗封,以防漆霧污染。若被污染,則使用無腐蝕性溶劑清洗乾淨。
5.3 裝配試車完成後,應將產品外表面臟物擦乾淨,並在外露的加工面(未塗裝、未表面處理)上塗油防鏽后,方可封存入庫。
6 庫存零件防鏽要求
6.1鏽蝕零件不得入庫,倉庫管理人員可拒收已鏽蝕的零件。同理,庫存鏽蝕零件不得出庫。
6.2倉庫應保持清潔,防止雨水、酸類等腐蝕性氣體或物品進入倉庫。要避免陽光直曬零件。
6.3入庫零件應進行清洗,一般採用無腐蝕性煤油(或工業汽油)清洗。精密零件可採用添加有置換型防鏽油的煤油(或工業汽油)清洗。置換型防鏽油添加量一般在3—5%即可。所使用的清洗材料,應根據使用情況定期更換。
a) 庫存期不超過半年的零件防鏽材料可選用201、901防鏽油(配比:1份防鏽油:4份煤油或工業汽油)。
b) 庫存期半年以上的零件防鏽材料可選用溶劑稀釋型防鏽油、薄層防
銹脂。
6.4 零件入庫后倉庫管理人員應將零件以生產令號、零件型號、名稱、入庫
防鏽日期填寫記錄卡,並按批次實行掛牌標記,同時還必須遵守先入庫者先出庫的輪換髮貨原則。
6.5倉庫管理人員每半年檢查一次庫存零件的防鏽情況,發現鏽蝕應及時處理,檢查結果應保持記錄。
6.6倉庫零件應分類存放,金屬製品應與非金屬製品分開放置,零件存放應整齊有序。
7外協件的防鏽
7.1 外協加工完畢的零件,應由外協生產廠家負責進行清洗防鏽。
7.2 已鏽蝕的外協零件不得入庫。
7.3 外協的橡膠件,要求外協生產廠家在該產品的外包裝上應有生產日期標識(無外包裝的則可直接在橡膠件上貼不幹膠)。
8其它
8.1 上述未盡事項仍按HZ/WI7.5-21-2004《防護與包裝技術要求》執行。
8.2
清洗防鏽工作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實施。質檢部每半年檢查一次,應保存記錄。
8.3 相關記錄:庫存零件防鏽檢查記錄。
特適合機械生產製造企業,產品防鏽管理。
F20-1薄層防鏽油
具有優良的防鏽效果,適用於黑色及有色金屬的封存防鏽。使用較廣泛。
A1硬膜防鏽油
適用於各種金屬室內長期封存防鏽、戶外短期防鏽及出口產品的防鏽包裝
90-D無色透明超薄層硬膜防鏽油
適用於量具、刃具、儀器儀錶、五金工具等產品的封
存及出口包裝(超薄層)
74-2硬膜防鏽油
適用於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製品室內長期封存及出口
產品防鏽包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