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化驗設備的正確操作規範:
1、煤質化驗服裝整潔,持有效證件上崗。
2、煤質化驗試驗前,必須對所用煤炭化驗設備、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查和校正,將所用原始記錄準備好,以滿足試驗要求。
3、做煤的工業分析時,執行GB212-2008《煤的工業分析方法》。
4、做煤的全水分分析時,執行GB/T211-2007《煤中全水分的測定方法》。
5、煤質化驗測定煤的發熱量時,執行GB/T213-2008《煤的發熱量測定方法》,操作前檢查氧氣導管接頭是否牢固,並根據室溫及季節變化校正水當量,發現測定結果有異常時,應用標準樣進行校對,找出原因,否則,嚴禁進行試驗及報出試驗結果。
6、煤質化驗測定全硫時,執行GB/T214-2007《煤中全硫的測定方法》,每季度用標準樣校驗一次全硫試驗設備。
7、煤質化驗測定比重時,執行GB/T217-2008《煤的真相對密度測定方法》。
8、做煤的工業分析,向馬弗爐中送樣時,應防止煤樣爆燃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燙傷。
9、煤質化驗試驗結束后,天平內必須置放乾燥劑,確保天平內乾燥,並嚴禁用天平稱量潮濕及腐蝕性物品,天平稱重時,嚴禁過載。
煤炭化驗設備
10、煤質化驗試驗結束后對試驗結果進行整理、分析時,如發現試驗結果異常,必須用標準樣校驗設備,如平行樣結果之間超差,必須進行第3次測定。
11、煤質化驗整理之後試驗結果必須清晰、準確,嚴禁塗改試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