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工程CAD製圖規則
Mechanical engineering drawings rules of CAD
GB/T14665-1998 代替GB/T14665-93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械工程中用計算機輔助設計(以下簡稱CAD)時的製圖規則。
本標準適用於在計算機及其處圍設備中進行顯示、繪製、列印的機械工程圖樣及有關技術文件。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4458.4-84 機械製圖 尺寸注法
GB/T 10609.4-89 技術製圖 對縮微複製原件的要求
GB/T 13362.4-92 機械製圖用計算機信息交換 常用長仿宋矢量字體、代(符)號
GB/T 13362.5-92 機械製圖用計算機信息交換 常用長仿宋矢量字體、代(符)號 數據集
GB/T 14691-93 技術製圖 字體
GB/T 17450-1998 技術製圖 圖線
3.基本原則
3.1 凡在計算機及其外圍設備中繪製機械工程圖樣時,如涉及本標準中未規定的內容,應符合有關標準和規定。
3.2 在機械工程製圖中用CAD繪製的機械工程圖樣,首先應考慮表達準確,看圖方便。在完整、清晰、準確地表達機件各部分形狀的前提下,力求製圖簡便。
3.3 用CAD繪製機械圖樣時,盡量採用CAD新技術。
4.圖線
在機械工程的CAD製圖中,所用圖線,除按照以下的規定外,還應遵守GB/T17450中的規定。
4.1 圖線組別
為了便於機械工程的CAD製圖需要,將GB/T17450中所規定的8種線型分為以下幾組,見表1。一般優先採用第4組。
表1
組別 | 1 | 2 | 3 | 4 | 5 | 一般用途 |
線寬 | 2.0 | 1.4 | 1.0 | 0.7 | 0.5 | 粗實線、粗點畫線 |
1.0 | 0.7 | 0.5 | 0.35 | 0.25 | 細實線、波浪線、雙摺線、虛線、細點畫線、雙點畫線 |
4.2 圖線的結構
4.2.1 雙摺線
4.2.1.1 雙摺線的尺寸和表示見圖1、圖2、圖3。
4.2.1.2 計算雙摺線各部分尺寸的公式
雙摺線的完整長度:l1=l0+10d
在一條雙摺線內Z形的數目:n=l1/80+1(一般圓整,l1<40 n=1)
兩個Z形之間的線段長度:l2=l1/n-7.5d
在線的兩端的線段長:
當有兩個或多個Z形時 l3=l2/2
當只有一個Z形時 l3=(l1-7.5d)/2
l0<=10d,Z形的配置如圖3所示。
4.2.1.3 舉例
l0=125,d=0.25
l1=125+2.5=127.5
n=127.5/80+1=2.594(圓整為3)
l2=127.5/3-(7.5*0.25)=40.625
l3=40.625/2=20.313
4.2.2 虛線(F型線)
4.2.2.1 虛線的尺寸和表示見圖4、圖5。
4.2.2.2 計算虛線各部分尺寸的公式
虛線的全長:l1=l0
一條虛線內短畫數目:n=(l0-12d)/15d (一般圓整)
短畫的長度:l2=(l1-3dn)/(n+1)
虛線的最小長度:l1min=l0min=27d(2條短畫12,1個間隔3d)
如果在畫虛線時長度小於l1=27d,可以採用將各部分尺寸放大的形式。
4.2.2.3 舉例
l1=125,d=0.35
n=(125-4.2)/5.25=23.01 (圓整為23)
l2=(125-24.15)/24=4.202
允許按固定的短畫(12d)畫線,此時線的一端可能是較短或較長的短畫。
4.2.3 點畫線(G型線、J型線)
4.2.3.1 點畫線的尺寸和表示見圖6、圖7。
4.2.3.2 計算點畫線各部分尺寸的公式
點畫線的全長:l1=l0+24d (在可見輪廓的兩端線條要延伸出來)
在點畫線全長內點畫線段的數目:n=(l1-24d)/30.5d (一般圓整)
長畫的長度:l3=(l1-6.5dn)/(n+1)
點畫線的最小長度:l1min=54.5d
4.2.3.3 舉例
l0=125,d=0.25
l1=125+6=131
n=(131-6)/7.625=16.393 (圓整為16)
l3=(131-26)/17=6.176
點畫線小於l1min=35.5d時,可畫成細實線。
4.2.4 雙點畫線(K型線)
4.2.4.1 雙點畫線的尺寸和表示見圖8、圖9。
4.2.4.2 計算雙點畫線各部分尺寸的公式
雙點畫線的長度:l1=l0-x
一條雙點畫線內雙點畫線段的數目:n=(l1-24d)/34d (一般圓整)
長畫的長度:l3=(l1-10dn)/(n+1)
雙點畫線的最小長度:l1min=58d
4.2.4.3 舉例
l0=128,d=0.35,x/2=1.5
l1=128-3=125
n=(125-8.4)/11.9=9.798 (圓整為10)
l3=(125-35)/11=8.182
4.3重合圖線的優先順序
當兩個以上不同類型的圖線重合時,應遵守以下的優先順序:
(1)可見輪廓線和稜線(粗實線,A型線)
(2)不可見輪廓線和稜線(虛線,F型線)
(3)剖切平面跡線(細點畫線,G型線)
(4)軸線和對稱中心線(細點畫線,G型線)
(5)假想輪廓線(雙點畫線,K型線)
(6)尺寸界線和分界線(細實線,B型線)
4.4 非連續線的畫法
4.4.1 相交線
圖線應盡量相交在線段上。繪製圓時,應畫出圓心符號,見圖10。
4.4.2 接觸與連接線和轉彎線的畫法
圖線在接觸與連接或轉彎時應儘可能在線段上相連,見圖11。
4.5 圖線顏色
屏幕上顯示圖線,一般應按表2中提供的顏色顯示,並要求相同類型的圖線應採用同樣的顏色。
圖 線 類 型 | |||
粗實線 | A | 綠色 | |
細實線 | B | 白色 | |
波浪線 | C | ||
雙摺線 | D | ||
虛線 | F | 黃色 | |
細點畫線 | G | 紅色 | |
粗點畫線 | I | 棕色 | |
雙點畫線 | K | 粉色 |
5. 字體
機械工程的CAD製圖所使用的字體,應按GB/T13362.4~13362.5中的要求,做到字體端正、筆畫清楚,排列整齊、間隔均勻。
5.1 數字
一般應以斜體輸出。
5.2 小數點
小數點進行輸出時,應佔一個字位,並位於中間靠下處。
5.3 字母
一般應以斜體輸出。
5.4 漢字
漢字在輸出時一般採用正體,並採用國家正式公布和推行的簡化字。
5.5 標點符號
標點符號應按其含義正確使用,除省略號和破折號為兩個字位外,其餘均為一個符號一個字位。
5.6 字體與圖紙幅面之間的選用關係參見表3。
表3
圖幅 字體h | A0 | A1 | A2 | A3 | A4 |
漢字 | 5 | 3.5 | |||
字母與數字 | |||||
h=漢字、字母和數字的高度 |
5.7 字體的最小字(詞)距、行距以及間隔線或基準線與書寫字體的最小距離見表4
表4
字 體 | 最 小 距 離 | |
漢字 | 字距 | 1.5 |
行距 | 2 | |
間隔線或基準線與漢字的間距 | 1 | |
字母與數字 | 字元 | 0.5 |
詞距 | 1.5 | |
行距 | 1 | |
間隔線或基準線與字母、數字的間距 | 1 | |
當漢字與字母、數字混合使用時,字體的最小字距、行距等應根據漢字的規定使用。 |
6. 尺寸線的終端形式
機械工程的CAD製圖中所使用的尺寸線的終端形式(箭頭)有如下幾種供選用,其具體尺寸比例一般參照GB4458.4中的有關規定,見圖12。
6.1 在圖樣中一般按實心箭頭、開口箭頭、空心箭頭、斜線的順序選用。
6.2 當尺寸線的終端採用斜線時,尺寸線與尺寸界線必須互相垂直。
6.3 同一張圖樣中一般只採用一種尺寸線終端的形式。當採用箭頭位置不夠時,允許用圓點或斜線代替箭頭,見圖13。
7. 圖形符號的表示
在機械工程的CAD製圖中,所用到的圖形符號,應嚴格遵守有關標準或規定的要求。
7.1 第一角畫法和第三角畫法的識別圖形符號表示,見表5。
表5
圖形符號 | 說 明 |
第一角畫法的圖形符號表示 | |
第三角畫法的圖形符號表示 |
7.2 圓心符號用細實線繪製,其長短一般在12d左右選用(d為細實線寬度),見圖14。
+
圖14
8. 圖樣中各種線型在計算機中的分層
圖樣中的各種線型在計算機中的分層標識可參照表6的要求。
表6
標識號 | 描 述 | 圖 例 | 線型(按GB/T17450) |
01 | 粗實線剖切面的粗剖切線 | A | |
02 | 細實線 |
| B |
03 | 粗虛線 | E | |
04 | 細虛線 | F | |
05 | 細點畫線 | G | |
06 | 粗點畫線 | J | |
07 | 細雙點畫線 | K | |
08 | 尺寸線,投影連線,尺寸終端與符號細實線 | ||
09 | 參考圓,包括引出線和終端(如箭頭) | ||
10 | 剖面符號 | ||
11 | 文本(細實線) | ABCD | |
12 | 尺寸值和公差 | 423±1 | |
13 | 文本(粗實線) | KLMN | |
14、15、16 | 用戶選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