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2011教程_4編輯圖形

AutoCAD    時間:2014-03-06 13:27:55
AutoCAD2011教程_4編輯圖形簡介
第4章 編輯圖形 本章要點 ■選擇對象的方式 ■選擇預覽功能 &nb……
AutoCAD2011教程_4編輯圖形正文

4 編輯圖形
  本章要點
  ■選擇對象的方式
  ■選擇預覽功能
  ■AutoCAD 2011提供的常用編輯功能, 包括刪除、移動、複製、旋轉、縮放、偏移、鏡像、陣列、拉伸、修剪、延伸、打斷、創建倒角和圓角等。
  ■利用夾點功能編輯圖形
  4.1
  4.1.1 選擇對象的方式
  當啟動AutoCAD 2011的某一編輯命令或其他某些命令后,AutoCAD通常會提示選擇對象:”,即要求用戶選擇要進行操作的對象,同時把十字游標改為小方框形狀(稱之為拾取框),此時用戶應選擇對應的操作對象。 常用選擇對象的方式如下:
 1. 直接拾取
 2. 選擇全部對象
 3. 默認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4. 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5. 交叉矩形窗口選擇方式
 6. 不規則窗口選擇方式
 7. 不規則交叉窗口選擇方式
 8. 前一個方式
 9. 最後一個方式
 10. 欄選方式
 11. 取消操作
  4.1.2 去除模式
  4.1.3 選擇預覽
  4.2 刪除對象
  刪除指定的對象,就像是用橡皮擦除圖紙上不需要的內容。命令:ERASE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刪除)按鈕,或選擇修改”|“刪除命令,即執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刪除的對象,可以用4.1節介紹的各種方法進行選擇)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4.3 移動對象
  將選中的對象從當前位置移到另一位置,即更改圖形在圖紙上的位置。命令:MOVE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移動)按鈕,或選擇修改”|“移動命令,即執行MOV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移動位置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或 [位移(D)] <位移>:
  (1) 指定基點
  確定移動基點,為默認項。執行該默認項,即指定移動基點后,AutoCAD提示:
  指定第二個點或 <使用第一個點作為位移>:
  在此提示下指定一點作為位移第二點,或直接按Enter鍵或Space鍵,將第一點的各坐標分量(也可以看成為位移量)作為移動位移量移動對象。
  (2) 位移
  根據位移量移動對象。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位移:
  如果在此提示下輸入坐標值(直角坐標或極坐標)AutoCAD將所選擇對象按與各坐標值對應的坐標分量作為移動位移量移動對象。

4.4 複製對象
  複製對象指將選定的對象複製到指定位置。命令:COPY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複製)按鈕,或選擇修改”|“複製命令,即執行COPY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複製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或 [位移(D)/模式(O)] <位移>:
  (1) 指定基點
  確定複製基點,為默認項。執行該默認項,即指定複製基點后,AutoCAD提示:
  指定第二個點或 <使用第一個點作為位移>:
  在此提示下再確定一點,AutoCAD將所選擇對象按由兩定點確定的位移矢量複製到指定位置;如果在該提示下直接按Enter鍵或Space鍵,AutoCAD將第一點的各坐標分量作為位移量複製對象。
  (2) 位移
  根據位移量複製對象。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位移:
  如果在此提示下輸入坐標值(直角坐標或極坐標)AutoCAD將所選擇對象按與各坐標值對應的坐標分量作為位移量複製對象。
  (3) 模式(O)
  確定複製模式。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輸入複製模式選項 [單個(S)/多個(M)] <多個>:
  其中,單個(S)”選項表示執行COPY命令后只能對選擇的對象執行一次複製,而多個(M)”選項表示可以多次複製,AutoCAD默認為多個(M)”
  4.5 旋轉對象
  旋轉對象指將指定的對象繞指定點(稱其為基點)旋轉指定的角度。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旋轉)按鈕,或選擇修改”|“旋轉命令,即執行ROTAT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旋轉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確定旋轉基點)
  指定旋轉角度,或[複製(C)/參照(R)]:
  (1) 指定旋轉角度
  輸入角度值,AutoCAD會將對象繞基點轉動該角度。在默認設置下,角度為正時沿逆時針方向旋轉,反之沿順時針方向旋轉。
  (2) 複製
  創建出旋轉對象后仍保留原對象。
  (3) 參照(R)
  以參照方式旋轉對象。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參照角:(輸入參照角度值)
  指定新角度或 [(P)] <0>:(輸入新角度值,或通過(P)”選項指定兩點來確定新角度)
  執行結果:AutoCAD根據參照角度與新角度的值自動計算旋轉角度(旋轉角度 = 新角度參照角度),然後將對象繞基點旋轉該角度。
  4.6 縮放對象
  縮放對象指放大或縮小指定的對象。命令:SCALE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縮放)按鈕,或選擇修改”|“縮放命令,即執行SCALE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縮放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確定基點位置)
  指定比例因子或 [複製(C)/參照(R)]:
  (1) 指定比例因子
  確定縮放比例因子,為默認項。執行該默認項,即輸入比例因子后按Enter鍵或Space鍵,AutoCAD將所選擇對象根據該比例因子相對於基點縮放,且0<比例因子<1時縮小對象,比例因子>1時放大對象。
  (2) 複製(C)
  創建出縮小或放大的對象后仍保留原對象。執行該選項后,根據提示指定縮放比例因子即可。
  (3) 參照(R)
  將對象按參照方式縮放。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參照長度:(輸入參照長度的值)
  指定新的長度或 [(P)]:(輸入新的長度值或通過(P)”選項通過指定兩點來確定長度值)
  執行結果:AutoCAD根據參照長度與新長度的值自動計算比例因子(比例因子 = 新長度值÷參照長度值),並進行對應的縮放。

 

 4.7 偏移對象
  創建同心圓、平行線或等距曲線。偏移操作又稱為偏移複製。命令:OFFSET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偏移)按鈕,或選擇修改”|“偏移命令,即執行OFFSET命令,AutoCAD提示:
  指定偏移距離或 [通過(T)/刪除(E)/圖層(L)] <通過>:
  (1) 指定偏移距離
  根據偏移距離偏移複製對象。在指定偏移距離或 [通過(T)/刪除(E)/圖層(L)]:”提示下直接輸入距離值,AutoCAD提示:
  選擇要偏移的對象,或 [退出(E)/放棄(U)] <退出>:(選擇偏移對象)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側上的點,或 [退出(E)/多個(M)/放棄(U)] <退出>:(在要複製到的一側任意確定一點。多個(M)”選項用於實現多次偏移複製)
  選擇要偏移的對象,或 [退出(E)/放棄(U)] <退出>:?(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進行偏移複製)
  (2) 通過
  使偏移複製后得到的對象通過指定的點。
  (3) 刪除
  實現偏移源對象后刪除源對象。
  (4) 圖層
  確定將偏移對象創建在當前圖層上還是源對象所在的圖層上。
  4.8 鏡像對象
  將選中的對象相對於指定的鏡像線進行鏡像。命令:MIRROR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鏡像)按鈕,或選擇修改”|“鏡像命令,即執行MIRROR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鏡像的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指定鏡像線的第一點:(確定鏡像線上的一點)
  指定鏡像線的第二點:(確定鏡像線上的另一點)
  是否刪除源對象?[(Y)/(N)] <N>:(根據需要響應即可)
  4.9 陣列對象
  將選中的對象進行矩形或環形多重複制。命令:ARRAY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陣列)按鈕,或選擇修改”|“陣列命令,即執行ARRAY命令,AutoCAD彈出陣列對話框,如下圖所示。
  
  可利用此對話框形象、直觀地進行矩形或環形陣列的相關設置,並實施陣列。
  4.9.1 矩形陣列
  前面的圖為矩形陣列對話框(即選中了對話框中的矩形陣列單選按鈕)。利用其選擇陣列對象,並設置陣列行數、列數、行間距、列間距等參數后,即可實現陣列。
  4.9.2 環形陣列
  下面是環形陣列對話框(即選中了對話框中的環形陣列單選按鈕)。利用其選擇陣列對象,並設置了陣列中心點、填充角度等參數后,即可實現陣列。
  
  4.10 拉伸對象
  拉伸與移動(MOVE)命令的功能有類似之處,可移動圖形,但拉伸通常用於使對象拉長或壓縮。命令:STRETCH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拉伸)按鈕,或選擇修改”|“拉伸命令,即執行STRETCH命令,AutoCAD提示:
  以交叉窗口或交叉多邊形選擇要拉伸的對象 ...
  選擇對象:C?(或用CP響應。第一行提示說明用戶只能以交叉窗口方式(即交叉矩形窗口,用C響應)或交叉多邊形方式(即不規則交叉窗口方式,用CP響應)選擇對象)
  選擇對象:(可以繼續選擇拉伸對象)
  選擇對象:?
  指定基點或 [位移(D)] <位移>:
  (1) 指定基點
  確定拉伸或移動的基點。
  (2) 位移(D)
  根據位移量移動對象。

 

4.11 修改對象的長度
  改變線段或圓弧的長度。命令:LENGTHEN
  選擇修改”|“拉長命令,即執行LENGTHEN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或 [增量(DE)/百分數(P)/全部(T)/動態(DY)]:
  (1) 選擇對象
  顯示指定直線或圓弧的現有長度和包含角(對於圓弧而言)
  (2) 增量
  通過設定長度增量或角度增量改變對象的長度。執行此選項,AutoCAD提示:
  輸入長度增量或 [角度(A)]:
  在此提示下確定長度增量或角度增量后,再根據提示選擇對象,可使其長度改變。
  (3) 百分數
  使直線或圓弧按百分數改變長度。
  (4) 全部
  根據直線或圓弧的新長度或圓弧的新包含角改變長度。
  (5) 動態
  以動態方式改變圓弧或直線的長度。
  4.12 修剪對象
  用作為剪切邊的對象修剪指定的對象(稱後者為被剪邊),即將被修剪對象沿修剪邊界(即剪切邊)
斷開,並刪除位於剪切邊一側或位於兩條剪切邊之間的部分。
  命令:TRIM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修剪)按鈕,或選擇修改”|“修剪命令,即執行TRIM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剪切邊...
  選擇對象或 <全部選擇>:(選擇作為剪切邊的對象,按Enter鍵選擇全部對象)
  選擇對象?(還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選擇要修剪的對象,或按住 Shift 鍵選擇要延伸的對象,或[欄選(F)/窗交(C)/投影(P)/(E)/刪除(R)/放棄(U)]:
  (1) 選擇要修剪的對象,或按住Shift鍵選擇要延伸的對象
在上面的提示下選擇被修剪對象,AutoCAD會以剪切邊為邊界,將被修剪對象上位於拾取點一側的多餘部分或將位於兩條剪切邊之間的部分剪切掉。如果被修剪對象沒有與剪切邊相交,在該提示下按下Shift鍵后選擇對應的對象,AutoCAD則會將其延伸到剪切邊。
  (2) 欄選(F)
  以欄選方式確定被修剪對象。
  (3) 窗交(C)
  使與選擇窗口邊界相交的對象作為被修剪對象。
  (4) 投影(P)
  確定執行修剪操作的空間。
  (5) (E)
  確定剪切邊的隱含延伸模式。
  (6) 刪除(R)
  刪除指定的對象。
  (7) 放棄(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
  4.13 延伸對象
  將指定的對象延伸到指定邊界。命令:EXTEND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延伸)按鈕,或選擇修改”|“延伸命令,即執行EXTEND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邊界的邊...
  選擇對象或 <全部選擇>:(選擇作為邊界邊的對象,按Enter鍵則選擇全部對象)
  選擇對象:?(也可以繼續選擇對象)
  選擇要延伸的對象,或按住 Shift 鍵選擇要修剪的對象,或[欄選(F)/窗交(C)/投影(P)/(E)/放棄(U)]:
  (1) 選擇要延伸的對象,或按住Shift鍵選擇要修剪的對象
  選擇對象進行延伸或修剪,為默認項。用戶在該提示下選擇要延伸的對象,AutoCAD把該對象延長到指定的邊界對象。如果延伸對象與邊界交叉,在該提示下按下Shift鍵,然後選擇對應的對象,那麼AutoCAD會修剪它,即將位於拾取點一側的對象用邊界對象將其修剪掉。
  (2) 欄選(F)
  以欄選方式確定被延伸對象。
  (3) 窗交(C)
  使與選擇窗口邊界相交的對象作為被延伸對象。
  (4) 投影(P)
  確定執行延伸操作的空間。
  (5) (E)
  確定延伸的模式。
  (6) 放棄(U)
  取消上一次的操作。

 

4.14 打斷對象
  從指定的點處將對象分成兩部分,或刪除對象上所指定兩點之間的部分。命令:BREAK
  選擇修改”|“打斷命令,即執行BREAK命令,AutoCAD提示:
  選擇對象:(選擇要斷開的對象。此時只能選擇一個對象)
  指定第二個打斷點或 [第一點(F)]:
  (1) 指定第二個打斷點
  此時AutoCAD以用戶選擇對象時的拾取點作為第一斷點,並要求確定第二斷點。用戶可以有以下選擇:
  如果直接在對象上的另一點處單擊拾取鍵,AutoCAD將對象上位於兩拾取點之間的對象刪除掉。
  如果輸入符號“@”后按Enter鍵或Space鍵,AutoCAD在選擇對象時的拾取點處將對象一分為二。
  如果在對象的一端之外任意拾取一點,AutoCAD將位於兩拾取點之間的那段對象刪除掉。
  (2) 第一點(F)
  重新確定第一斷點。執行該選項,AutoCAD提示:
  指定第一個打斷點:(重新確定第一斷點)
  指定第二個打斷點:
  在此提示下,可以按前面介紹的三種方法確定第二斷點。
  4.15 創建倒角
  在兩條直線之間創建倒角。命令:CHAMFER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倒角)按鈕,或選擇修改”|“倒角命令,即執行CHAMFER命令,AutoCAD提示:
  (“修剪模式) 當前倒角距離 1 = 0.0000,距離 2 = 0.0000
  選擇第一條直線或 [放棄(U)/多段線(P)/距離(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個(M)]:
  提示的第一行說明當前的倒角操作屬於修剪模式,且第一、第二倒角距離分別為12
  (1) 選擇第一條直線
  要求選擇進行倒角的第一條線段,為默認項。選擇某一線段,即執行默認項后,AutoCAD提示:
  選擇第二條直線,或按住 Shift 鍵選擇要應用角點的直線:
  在該提示下選擇相鄰的另一條線段即可。
  (2) 多段線(P)
  對整條多段線倒角。
  (3) 距離(D)
  設置倒角距離。
  (4) 角度(A)
  根據倒角距離和角度設置倒角尺寸。
  (5) 修剪(T)
  確定倒角后是否對相應的倒角邊進行修剪。
  (6) 方式(E)
  確定將以什麼方式倒角,即根據已設置的兩倒角距離倒角,還是根據距離和角度設置倒角。
  (7) 多個(M)
  如果執行該選項,當用戶選擇了兩條直線進行倒角后,可以繼續對其他直線倒角,不必重新執行CHAMFER命令。
  (8) 放棄(U)
  放棄已進行的設置或操作。
  4.16 創建圓角
  為對象創建圓角。命令:FILLET
  單擊修改工具欄上的(圓角)按鈕,或選擇修改”|“圓角命令,即執行FILLET命令,AutoCAD提示:
  當前設置: 模式 = 修剪,半徑 = 0.0000
  選擇第一個對象或 [放棄(U)/多段線(P)/半徑(R)/修剪(T)/多個(M)]:
  提示中,第一行說明當前的創建圓角操作採用了修剪模式,且圓角半徑為0。第二行的含義如下:
  (1) 選擇第一個對象
  此提示要求選擇創建圓角的第一個對象,為默認項。用戶選擇后,AutoCAD提示:
  選擇第二個對象,或按住 Shift 鍵選擇要應用角點的對象:
  在此提示下選擇另一個對象,AutoCAD按當前的圓角半徑設置對它們創建圓角。如果按住Shift鍵選擇相鄰的另一對象,則可以使兩對象準確相交。
  (2) 多段線(P)
  對二維多段線創建圓角。
  (3) 半徑(R)
  設置圓角半徑。
  (4) 修剪(T)
  確定創建圓角操作的修剪模式。
  (5) 多個(M)
  執行該選項且用戶選擇兩個對象創建出圓角后,可以繼續對其他對象創建圓角,不必重新執行FILLET命令。
  4.17 利用夾點功能編輯圖形
  夾點是一些實心小方框。當在命令: ”提示下直接選擇對象后,在對象的各關鍵點處就會顯示出夾點(又稱為特徵點)。用戶可以通過拖動這些夾點的方式方便地進行拉伸、移動、旋轉、縮放以及鏡像等編輯操作。
  4.18 本章小結
  本章介紹了AutoCAD 2011的二維圖形編輯功能,其中包括選擇對象的方法;各種二維編輯操作,如刪除、移動、複製、旋轉、縮放、偏移、鏡像、陣列、拉伸、修剪、延伸、打斷、創建倒角和圓角等;還介紹了如何利用夾點功能編輯圖形。
  AutoCAD 2011繪某一工程圖時,一般可以用多種方法實現。例如,當繪已有直線的平行線時,既可以用COPY(複製)命令得到,也可以用OFFSET(偏移)命令實現,具體採用哪種方法取決於用戶的繪圖習慣、對AutoCAD 2011的熟練程度以及具體繪圖要求。只有多練習,才能熟能生巧。後面章節還將介紹用AutoCAD 2011繪圖時如何設置各種繪圖線型、以及實現高效、準確繪圖的一些常用方法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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