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節 軸測圖上的尺寸注法
當軸測圖上需要標註尺寸時,應遵照下列規記,如圖9-36所示。
1)軸測圖上線性尺寸,一般應沿軸測軸方向標註。尺寸數值為物體的基本尺寸。
2)尺寸線須與所標註的線段平行,尺寸界線應平行於某一軸測軸。尺寸數字應按相應的軸測圖形標註在尺寸線的上方,當在圖形中出現字頭向下時應該引出標註,數字按水平位置注寫。
3)標註平行於坐標面圓的直徑時,尺寸線和尺寸界線應分別平行於該圓所在平面的軸測軸。標註圓弧半徑或較小圓的直徑時,尺寸線可以從(或通過)圓心引出標註,但注寫數字的橫線必須平行於軸測軸。
4)標註平行於坐標面的角度時,其中圓弧尺寸線應畫成該坐標平面上相應的橢圓弧,角度數字寫在尺寸線的中斷處,字頭向上如圖9-36所示。
圖9-36 軸測圖上尺寸的注法(一)
圖9-37軸測圖上尺寸的注法(二)
圖 9-38 軸測圖上角度的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