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器外殼材料的規定
對快開門結構開門時間的規定:快開門結構是指防爆電器設備外殼上只需解除少量螺栓或不需要解除的螺栓,通過簡單的操作即可在短時間內打開的門。為了防止把這種門或蓋打開后電器設備內部剩餘的能量點燃沼氣,所以《規程》規定:礦用防爆電器設務由斷電到開蓋(門)的時間必須大於電容器放電至剩餘能量小於0.2MJ所需的時間和電熱器溫度降至低於450度所需的時間。該時間間隔應在警告牌,中卜標明。
塑料只有耐腐性、耐潮濕,絕緣性能好、輕便等優點,所以一些小型防爆電器設備的外殼多採用塑料製作。塑料外殼表面面積大於100cm時,應設計為在正常使用維護和進行清潔的情況下能防止產生引燃危險的靜電電荷的結構。由於防爆電器塑料外殼的機械強度和耐熱穩定性差,易於積靜電等,因此應選用機械強度較高、熱穩定性較好,抗靜電、不燃燒或不延燃的塑料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