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其他表達方法
★6.5.1 局部放大視圖
★6.5.1.1 概念
機件上某些細小結構在視圖中表達的還不夠清楚,或不便於標註尺 寸時,可將這些部分用大於原圖形所採用的比例畫出,這種圖稱為局部 放大圖。
★6.5.1.2 標註
局部放大圖必須標註,標註方法是:在視圖上畫一細實線圓,標明 放大部位,在放大圖的上方註明所用的比例,即圖形大小與實物大小之 比(與原圖上的比例無關),如果放大圖不止一個時,還要用羅馬數字 編號以示區別。
局部放大圖舉例
注意:局部放大圖可畫成視圖、剖視圖、斷面圖,它與被放大部位 的表達方法無關。局部放大圖應盡量配置在被放大部位的附近。
★6.5.2 有關肋板、輪輻等結構的畫法
1、機件上的肋板、輪輻及薄壁等 結構,如縱向剖切都不要畫剖面符 號, 而且用粗實線將它們與其相鄰結構 分開。
2、迴轉體上均勻分佈的肋板、輪輻、孔等結構不處於剖切平面上時,可 將這些結構假想旋轉到剖切平面上畫出。
★6.5.3 相同結構的簡化畫法
當機件上具有若干相同結構(齒、槽、孔等),並按一定規律分佈 時,只需畫出幾個完整結構,其餘用細實線相連或標明中心位置,並注 明總數。
★6.5.4 較長機件的折斷畫法
較長的機件(軸、桿、型材等),沿長度方向的形狀一致或按一定 規律變化時,可斷開縮短繪製,但必須按原來實長標註尺寸。
★6.5.4 較長機件的折斷畫法
機件斷裂邊緣常用波浪線畫出,圓柱斷裂邊緣常用花瓣形畫出。
★6.5.5 較小結構的簡化畫法
機件上較小的結構,如在一個圖形中已表示清楚時,在其它圖形 中可以簡化或省略。在不致引起誤解時,圖形中的相貫線允許簡化, 例如用圓弧或直線代替非圓曲線。
★6.5.6 某些結構的示意畫法
網狀物、編織物或機件上的滾花部分,可在輪廓線附近用細實線示 意畫出,並標明其具體要求。
當圖形不能充分表達平面時,可以用平面符號(相交細實線)表示, 如已表達清楚,則可不畫平面符號。
★6.5.7 對稱機件的簡化畫法
在不致引起誤解時,對於對稱機件的視圖可以只畫一半或四分之一, 並在對稱中心線的兩端畫出兩條與其垂直的平行細實線。
★6.5.8允許省略剖面符號的移出斷面
在不致引起誤解時, 零件圖中的移出斷面,允 許省略剖面符號,但剖 切位置和斷面圖的標註, 必須按規定的方法標出。